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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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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
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
6月1日,长沙河西某(mǒu)小区,王先生站在自家(zìjiā)车位前(qián),手里那份2018年签下的《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》已经泛黄,公章模糊。新来的物业人员上下打量着他:“您(nín)说这是您的车位?光凭这张纸,我们可没法确认……” 这不是王先生一个(yígè)人的尴尬。在长沙,乃至(nǎizhì)全国许多城市,当业主为爱车买下“一席之地”后,要证明“这个车位属于我”,竟成了(le)一个现实难题。 2018年(nián),王先生以18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个车位,当时拿到手的,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(fāpiào)。六年过去,开发商注销(zhùxiāo)了,物业也换了新面孔。当他兴冲冲地去办理新车牌录入时,却被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拦下(lánxià):“王先生,抱歉,我们(wǒmen)系统里查不到您的车位信息,我们需要核实权属。” “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像个‘黑户’。”王先生苦笑(kǔxiào)着回忆,“好在翻箱倒柜,终于找到了这张‘护身符’,物业才(cái)勉强录入。但下次呢(ne)?合同要是丢(diū)了、烂了呢?”那份泛黄的合同,成了他车位唯一的“身份证”。 和王先生(wángxiānshēng)一样遇到“无证”尴尬的还有刘先生。他去年底刚拿到河西滨江某楼盘的房门钥匙,装修(zhuāngxiū)正忙(máng)。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,同样只有一纸合同。“停车嘛,方便安全就行,没想那么多。”但他心里(xīnlǐ)也打鼓:“这合同真能管一辈子?以后(yǐhòu)卖房时,怎么证明车位也一起卖了?” 更无奈的是袁先生。他买的二手房,车位是原(yuán)房主(fángzhǔ)“搭售”的。过户时(shí),房子有红本本,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。“全靠原房主带我去物业‘刷脸’才做了备案。自己(zìjǐ)家的车位虽然就在楼下,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。老业主没来之前,物业人员(rényuán)那种(nàzhǒng)质疑的眼神看着,我都担心哪天车位突然会不属于自己了!”袁先生的经历,道出了众多车位“无证”业主的心酸。 业主们的担忧,并非空穴来风(kōngxuéláifēng)。 几年前,长沙河西的奥克斯缔壹城开发商和业主(yèzhǔ)就因(yīn)地下车位权属之争对簿公堂。法院二审认定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(jiànshè)且未纳入公摊,判决权属归开发商,但同时要求其“适当限制物权行使,保障业主动态使用(shǐyòng)”,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。 诸如此类(zhūrúcǐlèi)问题,也折射出众多业主面临的共同困境(kùnjìng):买的车位就像(xiàng)“黑户”,没有权威证明;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,后面打官司也难举证……这些无不是车位“有合同无登记”交易模式的漏洞和隐患。 为什么不给车位也发个像房产证(fángchǎnzhèng)一样的“红本本”呢?橘洲君深入调查,发现背后有复杂的现实(xiànshí)原因。 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门槛高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(wǔtiáo),能拥有独立产权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车位,必须是需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在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明确标注、构造独立(如独立出入口、明确四至范围(fànwéi))的车位。现实中,大量地下车位达不到(búdào)此(cǐ)标准。 ——“办证”成本(chéngběn)高企。 “非产权车位”如(rú)果要办产权证的话,需(xū)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增值税,这笔费用不菲。从成本和盈利角度考虑,开发商普遍(pǔbiàn)选择规避产权登记。如按2021年4月印发的《桂林市(guìlínshì)城市车位(库)不动产登记办法(试行)》相关内容,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基准地价为基准,地下(dìxià)一层(yīcéng)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%(结建车位)或20%(单建车位),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(zé)无需补缴。例如,若某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(píngfāngmǐ),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/平方米,则需补缴600元(20×1000×3%)。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,累计(lěijì)成本将显著压缩利润空间。 ——产权权属不(bù)清晰。 大多数开发商(kāifāshāng)在出售车位(chēwèi)时,实际出售的(de)并不是产权,而是“使用权”。特别是部分车库属于人防工程,开发商仅拥有车位使用权,也无法办理产权证。 “本来车位就是个‘位置’而已,我们(wǒmen)和业主签的只是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(xiéyì)。”河东浏阳河畔一热售楼盘销售经理宋女士表示。 而对于车位的权属问题,大多数业主(yèzhǔ)在购买时并没有提出异议。长沙一位不愿具名的房地产资深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,现在的开发商很少冒法律风险侵占(qīnzhàn)公共区域或“一位多卖”,加之业主们(men)的法律意识很强,一手车位通常(tōngcháng)不存在太多纠纷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六条,车位需首先满足业主需求。若开发商(kāifāshāng)以长租名义拒绝出售车位,或(huò)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(cáinéng)租赁,都可能涉嫌违法。或者开发商将车位租赁与房屋买卖绑定,以“不(bù)租车位不给交房” 相要挟,则可能构成《反垄断法(fǎnlǒngduànfǎ)》禁止的搭售行为。 王先生们的焦虑,如何化解?开发商(kāifāshāng)的高成本压力,又如何平衡?近年来,长沙等地开始(kāishǐ)探索新路。 2024年底,长沙公证处推出“长沙市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”。业主通过人脸识别、电子签名完成交易流程公证,获得一份(yīfèn)具有法律效力的《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》。这相当于为合同加(jiā)了一道“公信力保险”,便于后续(hòuxù)查询(cháxún)和二手交易核验。 为(wèi)每个车位赋予不可篡改(cuàngǎi)的数字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上线。它通过(tōngguò)“一位(yīwèi)一码一证”,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“数字身份证”(包含唯一的“车位码”和基于北斗定位的“北斗码”),绑定空间、交易和数据。 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(bèiàn)法律效力如何?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时表示:“公证备案和数字登记,依据(yījù)《电子签名法》,其法律效力毋庸置疑,是(shì)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。”但他也指出,这与“不动产登记”有本质区别,目前尚未(shàngwèi)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,与现有(xiànyǒu)法规的衔接还需完善。 新探索也(yě)面临考验。58岁的陈先生直言:“我习惯拿在手里的东西,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、信息泄露了怎么办?”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/备案费用,对部分(bùfèn)业主和中小开发商也是(shì)考量。 民生(mínshēng)无小事。如何让“数字确权(quèquán)”从可行走向普及,真正替代“合同焦虑”? ——政府引导与政策衔接(xiánjiē)。 政府层面可加强顶层设计,明确数字登记/公证备案的法律(fǎlǜ)地位和操作规程,探索与未来可能(kěnéng)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。 ——平台(píngtái)整合与公信力建设。 推动公证备案平台(píngtái)与数字登记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,避免信息孤岛。确保平台运营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和长期性,赢得公众信任。可推动社区、物业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(dǎyìn)点,方便不熟悉(shúxī)手机的业主获取纸质(zhǐzhì)版凭证。 ——法规完善(wánshàn)与标准统一。 在《民法典》框架(kuāngjià)下,进一步细化车位使用权(shǐyòngquán)流转、登记、保护的细则,为(wèi)数字确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。推动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标准和查询系统。 ——市场参与方协同(xiétóng)。 鼓励开发商(kāifāshāng)在销售环节主动引导业主(yèzhǔ)进行登记/备案,将其作为提升服务、保障交易透明度的举措。物业公司应积极接入并利用(lìyòng)好这些平台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 车位的(de)价值(jiàzhí),不仅在于停放一辆车,更在于为奔波(bēnbō)的生活提供一个确定的归属。当(dāng)泛黄的合同承载不起这份“确定”,当数字的光芒初现却仍显朦胧,我们呼唤的,是技术创新、法律完善与治理智慧的同频共振。这方小小的(xiǎoxiǎode)地下空间,终将因清晰的“数字身份”和法治保障,成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温暖注脚。 编辑(biānjí)/尹玮 校读/肖应林 初审/彭培成 终审/沐刃(mùrè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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